生态环境部10月21日发布消息,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督察组于近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督察组指出,要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据悉,根据工作安排,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
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专门致函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文件强调,有关省、集团公司应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打着生态环保幌子搞“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文件要求,有关省、集团公司要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防止和纠正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问题。(记者高敬)